经营总览
租赁、应收与催缴情况一目了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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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来 60 天需要续租或跟进的合同待收账单
| 账单号 | 租户 / 房源 | 费用 | 应收金额 | 截止日 | 状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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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房源 | 面积 | 状态 | 当前租户 | 操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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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户档案
| 租户名称 | 联系人 | 联系电话 | 承租房源 | 操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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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合同编号 | 租户 / 房源 | 租期 | 月租金 | 合同状态 | 电子签状态 | 操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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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记已缴后自动更新经营总览| 账单号 | 租户 / 房源 | 费用类型 | 账期 | 金额 | 缴费截止日 | 状态 | 操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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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租户总表抄表记录
一户一套水电总表;租赁范围仅作关联展示| 承租方 / 租赁范围 | 表计 | 上次 / 本次 | 用量 | 单价 | 金额 | 账期 | 操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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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催款单号 | 关联账单 | 租户 | 催缴金额 | 生成日期 | 发送状态 | 操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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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达产业园房屋租赁合同
(适用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木东公路8139号华达产业园)
合同编号:[合同编号]
出租方(甲方):[甲方名称]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[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]
住所地:[甲方住所地]
承租方(乙方):[承租方公司全称]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[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]
住所地:[乙方注册地址]
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:[姓名] 联系人及电话:[姓名、电话]
鉴于甲方系华达产业园运营管理方,双方遵循平等、自愿、诚实信用原则,就房屋/场地租赁及园区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。
第一条 租赁物、位置及用途
1. 甲方将位于华达产业园(共 7 栋)内 [第__栋__层/房号] 的房屋/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,建筑面积/计租面积暂定为 [__]平方米,具体以双方确认的交付确认单为准。
2. 乙方承诺租赁物仅用于 [具体经营/办公/仓储用途]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、超范围经营、存放危险化学品/易燃易爆物品,或从事违反法律法规、园区管理制度及消防、环保、安全生产规定的活动。
3. 乙方已现场查验租赁物及配套设施,认可现状并接受园区的统一规划、公共区域管理、门禁、停车、装卸、消防及安全管理规则。
第二条 租赁期限、交付及续租
1. 租赁期限自 [起租日期] 起至 [到期日期] 止。甲方按现状交付租赁物,双方应签署交付确认单、钥匙/门禁/表计读数确认单。
2. 租期届满前 60 日,乙方如需续租,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。甲方有权结合园区规划、乙方履约情况和市场租金决定是否续租及续租条件;甲方未书面同意的,不视为续租。
3. 租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,乙方应在 3 日内腾空、恢复并交还租赁物。逾期占用期间,乙方除应按原日租金标准的 [逾期占用倍数] 倍支付占用使用费外,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。
第三条 租金、押金、税费及支付
1. 租金标准:人民币([租金税务属性])¥[月租金] 元/月;支付周期:[月付/季付]。乙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 [__] 日将应付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。甲方收款账户变更以书面通知为准。
2. 履约保证金(押金):人民币 ¥[押金金额] 元。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、交付前一次性足额支付。押金不当然抵扣租金、水电费、违约金或其他费用;甲方有权从押金中优先抵扣乙方应付款项及损失,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3 日内补足。
3. 除另有约定外,租赁相关税费、乙方经营产生的税费及乙方应缴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。甲方开具发票的,乙方应按甲方通知提供合规开票资料。
第四条 水电、物业及其他费用
1. 水、电及其他能耗费用按独立表计、分表或园区核算口径结算。本合同约定水费单价为人民币 [水费单价] 元/单位,电费单价为人民币 [电费单价] 元/单位;如政府、供能单位调整价格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,按最新有效约定执行。乙方应在账单载明的截止日前足额付款。
2. 物业管理、垃圾清运、停车、网络、空调、维修及其他服务项目,如实际发生或双方另行约定,由乙方按甲方公布或双方确认的标准承担。
3. 乙方逾期支付任何款项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逾期金额的 [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]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;甲方有权暂停非基础性服务,并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。
第五条 装修、维修及设施设备
1. 乙方装修、增设设备、改变隔断、门头、广告牌、用电负荷、排烟排污或消防设施前,必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,并自行办理有关审批、报备及验收手续。未经同意的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拆除、恢复原状,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。
2. 因乙方使用不当、装修、设备、人员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租赁物、公共设施或他人损失的,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涉及主体结构、公共主管线等非乙方原因维修事项,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。
3. 合同期满或解除时,乙方添附物、装修及可移动设备的处置按甲方书面要求执行;甲方要求保留的,乙方不得拆除且不得主张补偿,甲方要求恢复的,乙方应无偿恢复。
第六条 园区管理、安全、消防与环保
1.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消防、安全生产、环保、治安、劳动用工、特种设备及危化品管理的规定,以及甲方制定并不时更新的《园区管理规定》。
2. 乙方是租赁物内安全生产、消防、环保和治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,应配备合格人员、设备和制度,接受甲方合理检查、巡查和整改要求。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时,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;情况紧急的,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进入现场、停止相关作业,由此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。
3. 乙方不得堵塞消防通道、占用公共区域、私拉乱接、超负荷用电、违规住人、排放污染物或实施其他妨碍园区秩序的行为。
第七条 转租、转借及主体变更
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、分租、转借、出让使用权、与他人共享使用或以任何形式变相交由第三方使用。乙方发生股权控制权重大变更、经营主体变更、停业、清算、被列入失信名单或经营风险显著增加时,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;甲方有权要求补充担保或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。
第八条 违约、解除及损失赔偿
1. 乙方有下列任一情形的,甲方有权书面催告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或情形严重的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、收回租赁物、停止服务并没收/抵扣相应保证金: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 [解除合同逾期天数] 日;擅自改变用途、转租或装修;违反消防、安全、环保规定;损害园区设施或妨碍管理;提供虚假资料;进入破产、清算、停业或明显无履约能力状态;其他严重违约行为。
2.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,乙方应支付相当于 [解除合同违约金月数]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;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,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空置损失、恢复费用、律师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、执行费、差旅费及其他合理维权费用。
3. 甲方因政府规划、不可抗力、房屋安全需要、园区整体改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需要调整、维修或收回租赁物的,应尽合理通知义务;双方可协商替代房源、减免相应期间租金或解除合同,甲方不承担乙方预期经营收益损失。
第九条 通知、送达及个人/企业信息
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、联系人、电话、电子邮箱及电子签平台账号为有效送达信息。向上述信息发出的通知、账单、催款函、整改通知或法律文书,短信、邮件、电子签平台送达或快递签收/退回之日均视为送达。信息变更未及时书面通知的,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担。
第十条 线下签署、合同归档及证据
双方采用纸质合同线下签字、盖章方式签署。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;甲方可将已签 PDF 扫描件上传至园区管理系统归档、调取,作为合同管理记录。已签 PDF 归档不替代双方保存纸质原件的义务。
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及其他
1.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书面协商;补充协议、交付确认单、园区管理规定、费用标准及经双方确认的书面通知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。
2.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先协商;协商不成的,任一方可向租赁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3.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完成电子签署之日起生效,一式/电子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盖章):苏州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(盖章):[乙方电子签章]
签署日期:[电子签署时间]